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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伤人引赔偿纷争,责任认定究竟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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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783人看过
导读:吴X操作无人机致马X受伤,一审判决吴X担责,吴X上诉称马X应多担责,刘X等九人及某公司也应共同赔偿。张忠秋律师虽未直接参与此案,但他在类似案件中擅于厘清责任。本案最终如何定责?令人期待。
无人机伤人引赔偿纷争,责任认定究竟谁是谁非?

深耕民事领域的专业律者

张忠秋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自2021年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工伤人损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他秉持正直诚信理念,将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放首位,形成特色办案风格。他在民事案件中,对责任认定证据收集等环节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

无人机伤人事故的责任迷局

在河南省新乡市,吴X操作植保无人机时刮伤马X右眼,致其右眼摘除。马X起诉吴X、某农业有限公司及刘X等九人要求连带赔偿。吴X上诉,认为原审判决其承担马X损失的责任显失公平,马X自身应承担更多责任,刘X等九人应与他共同赔偿,某公司作为土地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担责。

某公司辩称自己并非案涉土地管理者,事故发生时与土地无关联,不应担责。刘X等九人则称与吴X是承揽合同关系,吴X操作无人机有重大过错,他们无定作、指示或选任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的攻防之战

一审法院认为,吴X操作无人机未确保路人安全,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马X路过时未采取规避措施,自身也有过错,酌定马X承担一定责任,吴X承担主要责任。某公司对马X损害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刘X等九人与吴X形成承揽合同关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吴X操作无人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担责;马X未避让也有过错,一审判决其承担一定责任并无不当。某公司对损害无过错,不应担责。刘X等九人作为定作人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驳回吴X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中,各方围绕责任认定展开激烈“攻防”,张忠秋律师虽未直接参与此案,但他在民事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也让人们看到在复杂的民事纠纷中,如何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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