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证据审查助力高管追回被扣股权奖金

证据审查助力高管追回被扣股权奖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137人看过
导读:高管离职后,房产公司以协议为由拒绝返还60.7万股权奖金。律师通过审查证据,发现公司未按约定购买股票的关键漏洞,成功助力高管追回奖金。
证据审查助力高管追回被扣股权奖金

劳动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员工称公司克扣奖金,侵害自身权益;公司则以协议、制度为挡箭牌,坚称无返还义务。此时,证据就如同拨开迷雾的利剑,而律师则是挥舞这把利剑的关键人物。

深耕合同领域的实务派律师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领域案件7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他习惯在繁杂的案件材料中寻找关键线索,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凭借对细节的敏锐洞察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杨律师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在处理案件时往往能成为破局关键。接下来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就充分展现了他在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方面的能力。

迷雾:看似合理的拒绝理由

原告程X曾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管,离职后,公司以双方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制度为由,拒绝返还其用于购买股权的60.7万奖金。公司认为程X已确认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且根据制度,在项目亏损时有权扣除该款项。

破局:关键证据漏洞的发现

杨友良律师仔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某集团国内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时,发现公司虽称项目亏损可扣除股权奖金,但并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任何举证。同时,在程X提交的证据中,明确显示公司未按约定为程X购买股票。这两个关键证据漏洞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胜诉:成功追回股权奖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最终,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杨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