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各执一词,使得案件事实难以清晰呈现。这时,一位专业、细致的律师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田洁律师就是这样一位能在复杂案件中拨开迷雾的法律专业人士。
深耕多领域的尽责律师
田洁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民事等多个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刑事领域,她专注于诈骗、盗窃等类型案件;在民事方面,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纠纷的处理也十分擅长。她始终秉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田洁律师习惯在案件中深入挖掘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正是她对细节的执着和专业的态度,使她在众多案件中能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下面这个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她的这些特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迷雾:保险拒赔引发的争议
在原告杨X某与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封中心支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杨X某购买保险并按时续保。因肺腺癌住院后,被告对个人医疗责任费用进行了赔付,但以附加险有三十天观察期为由,拒绝对重度特定药品费用进行理赔。原告认为购买时公司明确表示按时续保次年无观察期,且主险无需计算观察期理赔,附加险却要重新计算,对此不服,遂诉至法院。
破局:证据审查寻真相
田洁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保险合同、相关票据、诊断证明等大量案卷材料。她发现,《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虽约定了保险合同等待期为三十天,但同时写明“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而且,被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此外,原告申请的证人闫X证明公司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
胜诉:正义终得伸张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认为对“续保”应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自保险合同整体生效后不区分主险与附加险。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封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杨X某保险金若干元。田洁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挖掘,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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