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张XX虽手握借款事实,却因举证问题在一审陷入不利境地。被告李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原告虽能证明借贷关系及本金剩余情况,但3000元利息因无充分证据证明明确约定,未获法院支持。张书雯律师为当事人辩护。
证据梳理破局
张书雯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现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件。接手案件后,她深知证据是关键。她对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进行系统梳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通过细致分析,清晰地证明了借贷事实以及本金尚欠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诉求区分与法定利息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张书雯律师明确区分了本金与利息的诉讼请求。虽然一审中3000元约定利息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但她并未放弃为当事人争取更多权益。她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法定利息,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出发,阐述原告应获得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补偿。她的这一辩护思路,既符合法律逻辑,又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计算利息的请求,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张书雯律师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也为出借人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借贷过程中要就利息约定保留明确、完整的书面或电子证据,以保障自身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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