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代理。刘振宇律师2019年正式执业,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在劳动纠纷等领域颇有经验。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还获得过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
贾女士在河南某钢结构公司工作近5年,担任财务部会计。20XX年XX月XX日,公司在未与她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将她的办公物品搬离。之后,贾女士未再领取该月工资。2月3日,贾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原来,公司在她工作期间,欠缴了部分时间段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贾女士申请仲裁后,才补缴了部分费用。
贾女士觉得公司此举是变相辞退,要求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费用。但公司却称贾女士在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对她进行调岗是合理的,而且已经支付了12月工资,贾女士是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社保补缴问题也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
刘振宇律师分析案件后,认为关键在于明确贾女士是否属于主动辞职,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欠薪、欠保的违法行为。他收集了贾女士的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证明公司未经协商擅自搬离办公物品,且存在明显的欠保欠薪情况。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贾女士是因不接受调岗而主动辞职,公司已支付工资,社保补缴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驳回了贾女士除确认劳动关系解除之外的其他诉求。贾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还是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1.工资计算要准确:计算工资时,要依据合同约定的工资构成,而不是简单按平均工资计算,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像案例中贾女士按平均工资主张欠薪差额就未获支持。
2.主动辞职要谨慎: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但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遇到问题时,应先通过合法途径与公司沟通协商。记住这一点,在劳动纠纷中就能少走弯路。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能看到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熟悉法律规定,保留好相关证据。刘振宇律师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理念,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在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希望大家都能依法维权,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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