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周文靖律师代理。周文靖律师获法学学士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6年4月,当事人郑X中标某村委会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双方就工程的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中标价合计五十余万元,最终价款以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
郑X按约施工,完成签证变更工作,2016年10月如期完工,11月工程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工程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可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于是,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2025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诉讼中,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村委会提出“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律师准确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行为不影响法院对结算价款的认定。
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
法律干货
重视证据收集: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各类证据,如合同、验收报告、结算单、催款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可能的纠纷做好准备。
明确利息计算: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和起算时间,若没有约定,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理主张利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法律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遇到纠纷时能准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工程款拖欠等法律纠纷时,不要慌张。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法律策略,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文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当事人成功解决了问题。周律师是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地址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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