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简介
洪昊律师自2009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担任合伙人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载,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家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处理案件近千余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坚持程序保障与实体抗辩并重,注重细节与证据研判。其团队具有多专业背景,另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案例纪实
案件争议焦点:原告赵XX与被告赵XX、赵XX、赵X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出售房产所得356万元。原告认为应分得64万元售房款,被告赵XX持有大部分款项且拒绝分配。被告辩称售房款已由父母生前处分且已通过协议及遗嘱完成分配,原告无权主张。案件核心争议在于356万元售房款的性质、《遗产继承协议书》的效力、代书遗嘱的效力及涵盖财产范围。
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洪昊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庭审中围绕关键事实进行质证与辩论。法院经审理认定,部分售房款已通过《遗产继承协议书》完成分割,被告赵XX支取的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作为父亲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母亲所立代书遗嘱部分有效,部分财产仍应法定继承。最终判决被告赵XX分别向原告及另两名被告各支付77,892元。本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等法条。
此案例充分体现了洪昊律师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法理的深刻理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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