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赵XX认为自己应分得64万元售房款,然而被告赵XX持有大部分款项且以父母生前处分、协议及遗嘱为由拒绝分配,原告面临着不利的局面。此时,洪昊律师接受委托,凭借丰富的法律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开启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路。洪昊律师2009年开始法律工作,2022年正式执业,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处理各类案件近千余件,金额上亿元。
关键争议剖析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356万元售房款的性质、《遗产继承协议书》的效力、代书遗嘱的效力及涵盖财产范围。庭审中,洪昊律师围绕银行流水、《遗产继承协议书》的形成过程、代书遗嘱的内容矛盾及财产范围等关键事实进行质证与辩论。他指出被告赵XX未能合理解释其控制下的大量资金去向,且遗嘱中所述财产与已分割财产存在重叠,不能完全排除原告的法定继承权。
逆转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部分售房款已通过《遗产继承协议书》完成分割,被告赵XX在父母去世后从父亲账户支取的32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作为父亲遗产,应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母亲所立代书遗嘱有效,但其中处分的“105万元存款”包含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中属于父亲的份额仍应法定继承。综合计算后,判决被告赵XX分别向原告赵XX及另两名被告各支付77,892元。洪昊律师成功为原告扭转了不利局面,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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