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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之光,照亮患者理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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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60人看过
导读:在生活的长河中,我们常常会遭遇意想不到的困境,而法律,就像那黑暗中的灯塔,为身处困境的人指引方向。田洁律师,便是这样一位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的引路人。
用法律之光,照亮患者理赔之路

坚守初心的法律卫士

田洁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执业至今,她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始终秉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刑事辩护中,她坚持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并重;在婚姻家庭事务里,注重法理与情理融合;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维权方面,也有着成熟的办案思路。同时,她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践行着法律服务为民的初心。

保险理赔纠纷中的温情救助

本案的原告杨先生,本以为购买的保险能在患病时提供保障,却在理赔时遭遇了难题。杨先生购买了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的健康保险,一直按时续保。然而,当他因肺腺癌住院,申请重度特定药品费用理赔时,却遭到了拒绝,被告称附加险有三十天观察期,而杨先生属于等待期出险。

杨先生对此不服,认为购买时公司明确表示按时续保次年无观察期,且主险无需计算观察期理赔,附加险却要重新计算。在与被告沟通无果后,杨先生委托田洁律师将被告告上法庭。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被告称不论是主险还是附加险都有等待期,且杨先生在投保前已存在症状,无法核实其真实目的。而田洁律师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指出案涉保险合同中约定“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且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同时,被告公司的销售人员也认可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律师的观点,认为应将“续保”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不区分主险与附加险。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为杨先生讨回了公道。

在这个案例中,田洁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坚定的信念,为杨先生在困境中撑起了一片法律的天空。她让我们看到,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温暖人心、守护公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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