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盐城市XX区公安局内气氛紧张,某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王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原来,王X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间,在社交平台创建群组,组织同学参与线上棋牌赌博,初步被认定存在“提供赌博场所、收取少量管理费用”的行为。不过,鉴于王X系在校大学生且归案后配合调查,公安局在其被刑拘第30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精准辩护策略制定
顾晨骋律师接受王X委托后,开启了细致的辩护工作。他多次会见王X,了解到王X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将“同学间娱乐群组”发展为赌博活动,未意识到行为违法,且涉案群组人数较少、收取的管理费用仅数百元,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同时,顾晨骋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发现王X无犯罪前科,且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解散群组、退还相关费用,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律师据此向XX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结合相关原则,强调王X作为大学生的可塑性,建议考虑其未来发展,优先适用宽缓处理。此外,顾晨骋还协助王X撰写《认罪悔罪书》,联系学校出具《在校表现证明》,指导王X参与社区公益普法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
案件圆满结果
盐城市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采纳了顾晨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王X系初犯、偶犯,涉案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同时考虑到其在校大学生身份,最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王X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诈骗案中,2020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XX、黄XX、梁XX、陈XX、王XX、刘XX加入K总成立的XX集团参与网络诈骗。该集团通过开发赌博平台及APP,以虚假投资计划等手段诱导被害人充值,达到诈骗目的。顾晨骋律师为被告人陈XX辩护,书面称陈XX在犯罪中地位较低、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配合调查,协助劝返同案人员,具有立功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各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虽未采纳顾晨骋关于陈XX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酌情采纳了相关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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