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破局公司人格混同与款项争议

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破局公司人格混同与款项争议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75人看过
导读:本案涉及加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未满足原告诉求。二审中,律师吴艳霞围绕争议焦点,抽丝剥茧厘清公司人格混同及加工款问题,最终让法院改判,为原告争取权益。
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破局公司人格混同与款项争议

杨XX与浙江某X某某XX科技有限公司、XXXX实业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犹如一团乱麻,充满了矛盾与争议。一审判决未达杨XX预期,上诉阶段争议焦点众多,两公司是否人格混同、后两笔加工款是否应支持等问题错综复杂。

梳理法律关系,明确争议焦点

吴艳霞律师自2022年执业,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她迅速梳理法律关系,明确二审争议焦点为后两笔加工款是否支持以及XXXX实业有限公司是否为付款主体。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她精准定位问题核心,为后续的破局奠定基础。

审查证据,定性加工款

对于189991.90元加工款,吴律师审查发现,两公司认可缪XX是高管和业务负责人,其发送的对账单对两公司有约束力。且该款项为中高频内加工款,与第三方加工款有别,无证据证明已在另案抵扣,对方主张的加工单价也无证据支持。基于此,吴律师有力的主张该笔加工款应得到支持。而对于117163.80元加工款,相关单据经手人无法代表公司收货,且无核对确认凭证,证据不足,吴律师也客观分析,为法院判决提供了清晰依据。

认定公司人格混同,确定责任承担

吴律师深入调查,发现两公司办公地址相同、人员混同、业务范围重合、财务混同,虽登记为独立法人,但实际界限不清,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她明确指出XXXX实业有限公司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律师的观点,改判两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为杨XX成功破局复杂困局,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合同事务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