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欢律师于2019年8月正式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500余件。他毕业于相关法律专业院校,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积累了初步的实务经验。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律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4xxxxxxxx117783。
刘欢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在刑事案件中,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辩护,同时也涉及行政案件和仲裁案件。在执业期间,他获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可。
刘欢律师秉持“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劳动争议领域
案例一:个人承包工程,不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时间:2021年4月20日立案
简要案情: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其将工程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7日原告张XX经介绍进入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每天工资240元。2020年5月5日下午原告在工地上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治疗费用由被告刘X垫付。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互相推诿。
核心争议点:四被告是否应对原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关键行动:代理律师刘欢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之后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和各被告角色,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法院。在审理中抗辩双方无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张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案例二:公司拖欠工资,追索劳动报酬
时间:无明确立案时间
简要案情:原告蔡XX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77687元,并承诺付款计划。被告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
核心争议点: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工资款62687元。
关键行动:代理律师刘欢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
结尾
刘欢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和刑事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处理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还是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未来,刘欢律师将继续坚守正义,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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