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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债权合同律师解正军:擅办工伤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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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83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自2019年于四川鼎仁律所执业,深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在劳动工伤死亡案中,作为被告简X、潘X甲代理人,成功使原告索赔额从154万降至约89万,展现专业能力。
四川凉山债权合同律师解正军:擅办工伤赔偿案

执业背景

解正军2019年起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案超200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业务侧重民商事诉讼,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债权债务与工伤赔偿案件。

劳动工伤死亡案

当事人:原告为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被告为简X和潘X甲。争议焦点在于二被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及各自责任比例,以及死者王XX自身过错和家属放弃治疗对死亡结果的影响。

律师角色:解正军虽在本案中为原告代理人,但从被告视角分析。被告简X委托非某律师,被告潘X甲委托陈某某、李XX律师作为代理人。

采取行动:被告简X的代理律师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身无选任过错且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有重大过错,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的代理律师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自身有重大过错。律师们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寻找对被告有利的法律依据。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简X与潘X甲分别承担30%和40%的赔偿责任,王XX自行承担30%责任。原告索赔1544586.73元,最终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减少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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