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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擅办工伤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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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85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解正军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191015636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95661925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多年企业一线工作经验,加上多年的法律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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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解正军自2019年执业,专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在一劳动工伤死亡案中,作为被告简X、潘X甲代理人,成功降低赔偿责任,简X承担30%赔偿,潘X甲承担40%赔偿。
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擅办工伤赔偿案

执业背景

解正军2019年起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200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深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及工伤赔偿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工伤赔偿案件

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是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被告为简X和潘X甲。争议焦点在于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解正军作为被告方代理人,深入分析案情。对于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身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对于被告潘X甲,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557,285.69元;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通过解正军的代理,成功为被告降低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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