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120091025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覆盖全国刑事业务,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他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为刑事类型案件。
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荣誉方面,他于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充分证明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
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知名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展现了其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和社会影响力。
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经验分享。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交流做出了贡献。
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典型案例一:郭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在这起案件中,丁XX、王XX等多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作为其中一员,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郭X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进一步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其家属听从了建议,在审判结束时退赔15万元。
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包括: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郭X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郭X积极退赔。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情节,对郭X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这一案例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他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典型案例二:郝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职务,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的建议和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陈晓伟律师为郝XX制定的辩护策略主要包括: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虽然法院未采纳“挂单”金额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的辩护意见,但认可了郝X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鉴于郝XX的多种从轻情节,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这一案例再次展示了陈晓伟律师在处理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众多的行业职务和荣誉,以及在典型案例中的出色表现,在刑事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案件的辩护中,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效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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