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擅长经济犯罪等辩护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擅长经济犯罪等辩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53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自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曾为杨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虽自首、立功意见未采纳,但认定从犯等从轻处罚;为张X寻衅滋事案辩护,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擅长经济犯罪等辩护

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服务全国刑事业务。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经验丰富。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杨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杨XX先后担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个职位,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作为杨XX的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前,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认定其为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且危害后果消失等。最终,检察院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