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公司因孙X服饰店未支付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服装货款,将孙X、孙XX诉至法院。一审中,案件情况复杂,双方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关键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形势扑朔迷离,原告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此时,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张宓律师临危受命,为原告维护权益。
厘清合同关系
张宓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聚焦于孙X服饰店与XX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她仔细梳理了沈X通过微信号向XX某公司下达订单及补货订单的微信记录、对账单、发货明细等证据。在庭审中,张宓律师清晰地阐述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为后续的货款主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货款金额与责任主体
对于货款金额,张宓律师依据充分的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主张的总金额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并合理扣除已确认的调货金额56,078.4元。在支付主体方面,张宓律师深入调查孙X服饰店的经营情况,发现孙X、孙XX之间资产混同且孙XX实际参与经营。她在法庭上详细阐述这一事实,最终法院认定两被告应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在张宓律师的努力下,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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