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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不利,律师二审逆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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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63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江颖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71101202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7857996706
代表案例:3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1、办案风格耐心亲切,工作作风严谨细致、高效负责,多次赢得当事人和案件承办单位的好评。 2、有团队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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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邹X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江颖静律师通过独特辩护思路,在二审实现逆转。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不利,律师二审逆转乾坤

邹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情节严重,虽考虑从犯等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对辩护人提出的自首观点未予采纳。此时,邹X面临着既定的有罪判决,情况不容乐观。而承办此案的江颖静律师,来自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500余件。

二审前的困境剖析

一审中,法院以邹X投案后逃跑为由,不认定其为自首。江颖静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一审在认定自首情节时存在偏差。邹X虽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他最初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的,这一主动投案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独特辩护思路

在二审阶段,江颖静律师提出,邹X主动投案的行为表明其有认罪悔罪的意愿,脱逃行为不能完全否定其最初的投案主动性。同时,律师进一步收集了邹X脱逃事出有因的相关证据,证明他并非故意逃避法律制裁。律师强调,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应认定邹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逆转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江颖静律师的辩护意见,重新认定邹X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对邹X的量刑进行了调整,给予了更轻的处罚,实现了案件的逆转。江颖静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思路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成功为邹X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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