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案件往往被复杂的证据所笼罩,事实认定如同在迷雾中摸索。在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与关键细节的挖掘,成功为杨某争取到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梳理从宽情节,锚定辩护核心
王定洪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全面阅卷并与杨某充分沟通。他仔细核查“自首”要件,确认杨某到案过程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固定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同时,推动认罪认罚程序,协助杨某理解法律后果并自愿签署具结书。此外,王律师积极主导赔偿谅解工作,劝说杨某家人赔偿并额外补偿,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相对不起诉”奠定基础。
精准提交意见,强化无刑罚必要性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定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论证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重点说明“自首”可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谅解”体现悔罪且化解矛盾。同时补充杨某“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图小便宜犯罪、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的背景,明确提出无需刑罚惩罚杨某,建议作相对不起诉。
庭审前积极沟通,推动观点采纳
针对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但情节轻微”的特点,王定洪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易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检察院对“刑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考量,强化“作相对不起诉符合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观点,最终推动检察官认可辩护思路。最终,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意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王定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细节的挖掘,成功为杨某争取到了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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