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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指控被驳回,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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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4 · 1987人看过
导读:2023年,当事人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杨勇律师介入后,经调查证明其积极履约,款项用于项目支出。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并沟通,2024年检察院决定对XX不起诉。


2023年的一天,当事人XX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罪名涉嫌诈骗罪。XX公司控告XX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骗取合作款项。XX的家属心急如焚,赶忙委托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的杨勇律师。

深入调查,挖掘真相

杨勇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过众多案件,经验丰富。他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了当事人XX。在交流中,杨勇律师发现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

随后,杨勇律师展开了深入调查。他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表明,XX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没有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

据理力争,说服检方

基于调查结果,杨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XX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是因为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属于商业风险。并且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刑事证明标准。

此外,杨勇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还最高检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终获不起诉,维护权益

2024年X月,乌鲁木齐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XX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本质上是经济纠纷,不应以刑事犯罪论处。

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杨勇律师在复杂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自由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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