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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刑事及交通事故律师高志博:代理多类案件显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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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585人看过
导读: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核心业务涵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领域。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百余起案件,涉及诈骗罪、强奸罪等多种罪名。在交通事故方面,成功代理一起致4人死亡案件,帮助被告将80多万赔偿金减至8万。

深耕刑事领域

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超百起。他专长于经济类犯罪如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职务类犯罪如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他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有诉讼也有非诉。他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代理交通事故案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李X负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L将车租给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不应承担李X驾驶车辆导致事故的责任;二是L已检验过W的驾驶证,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且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询问笔录证据。确认小X属“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将“非营业”“家庭自用”车对外出租且未审查租车人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时也未审查李X资质,同样有过错。虽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赔偿H、R损失83,211.50元,W也赔偿83,211.50元,H、R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高志博律师通过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为当事人L争取到仅承担10%赔偿金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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