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执业背景
黄明律师于2023年开启律师执业生涯,现就职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在进入法律行业前,他有近十年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经历。这使得他不仅熟悉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还对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有深刻理解。为提升专业能力,他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形成了“三师合一”的知识体系。凭借这种跨界融合的背景,他能以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南充某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后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约定以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
庭审策略与结果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对偿付能力表示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黄明律师等围绕策略展开工作,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应承担责任,并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同时,考虑到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调整违约金标准,诉讼策略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诉求,部分支持违约金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019,541元,违约金自逾期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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