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受杨XX请求,成为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挂名股东。当他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涤除股东登记事项时,遭到杨XX和公司拒绝,无奈提起诉讼。面对两被告可能的不配合,李XX陷入了维权的困境。此时,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蔡律师接受委托,为李XX维权。
精准梳理证据
陈韵律师围绕《承诺书》和工商登记信息两大关键证据,进行了精准梳理。《承诺书》明确了李XX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无需履行出资义务,而工商登记信息则是案件的重要背景。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律师清晰地论证了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明确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明确诉求与依据
结合《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陈韵律师精准地提出了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逻辑清晰地阐述诉求的合法性,让法院能够充分理解和认可原告方的主张。即使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律师依然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
胜诉逆转局面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被告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杨XX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李XX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李XX名下10%股权变更至杨XX名下。案件受理费也由两被告负担。陈韵律师成功帮助李XX涤除了挂名股东身份,规避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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