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海关缉私局认定与他人勾结,采取假冒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走私入境,偷逃应缴税款约250万元,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叶某某面临着严峻的刑事处罚,她陷入了绝望的处境。此时,杨龙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了这起案件。
深入调查,挖掘证据漏洞
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叶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倾听其辩解与诉求,并向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之后,杨龙律师仔细查阅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对侦查机关收集的书证、物证、讯问笔录等证据进行了逐一梳理和严谨分析。他发现现有证据存在不足以充分证明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关键问题,为后续的辩护找到了突破口。
积极沟通,坚持辩护观点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面对两次退回海关缉私局补充侦查的程序,杨龙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他积极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在辩护意见中,他明确指出侦查机关认定叶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并从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方面充分阐述辩护观点,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
逆转结局,合法权益获维护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检察院认为海关缉私局认定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证据仍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叶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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