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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作业伤人,保险与车主如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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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088人看过
导读:原告程某在吊车作业时被砸伤,诉吊车车主、操作人及两家保险公司索赔27万余元。蒲开恩律师助力原告,经收集证据、厘清保险关系等工作,法院判保险公司与车主连带赔偿19万余元。
吊车作业伤人,保险与车主如何担责?

施工场地一片忙碌,原告程X正在进行吊车挂钩作业。突然,吊车操作人王X一个失误,高空坠落的砖块重重砸向程X,程X惨叫一声倒地,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一场纠纷就此拉开序幕。

锁定侵权事实与赔付主体

事故发生后,程X将吊车车主王X、操作人王XX以及两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蒲开恩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担任程X的代理律师。蒲律师协助原告收集了《接警证明》、全套医疗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工资流水与工资表等关键证据,锁定侵权事实。同时,经调查,案涉吊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面对被告XX财险“交强险只赔道路交通事故”的辩称,蒲律师援引法规主张作业事故可“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对于商业险,紧扣保险条款,证明此次事故属赔偿范围。

庭审抗辩与最终胜诉

针对被告保险公司对赔偿项目的质疑,蒲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鉴定意见,详细计算说明并提供证据支持。庭审中,另两名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蒲律师集中与两家保险公司辩论,重点论证交强险适用性和商业险赔付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蒲律师的核心观点,判决吊车操作员王XX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车主王XX承担连带责任,两家保险公司在各自保险范围内赔偿共计196601.31元,法医鉴定费及案件受理费由直接侵权人王XX承担,原告程X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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