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安徽省某县公安局内气氛紧张,被告人孙XX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此前,他在3月份左右接手了孙某1经营的棋牌室,提供赌具邀人赌博,抽头渔利9万余元。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却因公诉机关指控其为恶势力集团犯罪且情节严重,变得复杂起来。
接受委托,全面剖析
案发后,孙XX委托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徐权峰律师为其辩护。徐权峰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建树。他接手案件后,多次与孙XX谈话,反复查阅卷宗,并充分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
徐权峰律师认为,孙XX的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更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一方面,孙XX的行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人数和手段特征;另一方面,孙XX与另一名被指控人员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此外,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证据不足,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法院采纳,获轻判决
庭审中,徐权峰律师将自己的观点充分阐述。他指出,大部分证人的证言不能真实反映棋牌室的收入情况,且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多为娱乐活动。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而目前证据显示未达情节严重标准。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孙XX及其家属对这一结果十分满意,徐权峰律师用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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