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证据与策略的博弈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在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通过巧妙的策略运用,为当事人赢得了存疑不起诉的结果。
紧扣证据核心
李学清律师深知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关键作用。在本案中,他紧扣“证据不足”这一核心,指出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但关键事实如主观故意、行为与结果因果关系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他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善用辩护窗口
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重要窗口。李学清律师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并推动退回补充侦查。通过这些策略,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为查明案件真相争取了时间。
坚守司法理念
李学清律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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