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配偶擅自赠“小三”财产,原配起诉能追回吗?这起不当得利案给出答案

配偶擅自赠“小三”财产,原配起诉能追回吗?这起不当得利案给出答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449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他的工作,他提到,很多人都在问:如果配偶背着自己给了“小三”财产,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这确实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毕竟谁也不想自己辛苦赚的钱被别人轻易拿走。今天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讲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代理。李丹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还是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她是召陵区政协委员,漯河市首位婚姻家庭指导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800起,在婚姻家事领域尤为专精。

原告张X和第三人王X是合法夫妻。张X发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还和他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期间,没经过张X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了李X,有转账还有买车。张X要求李X返还56723.35元、车辆,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公开道歉,还让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说源汇区法院没管辖权,和王X是朋友,经济往来是正常借贷,车是赵X买的,不构成不当得利。王X也说和李X是朋友,经济往来正当。赵X则称车是自己贷款买的,让驳回对他的诉请。

李丹律师在庭审中,让张X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法院审查后,认定源汇区法院有管辖权;根据录音,能认定王X和李X是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王X给李X转账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李X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56608.35元;车登记在赵X名下,赵X有还贷证据,不支持返还车辆;精神损害赔偿和道歉与不当得利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支持。最终,李丹律师帮张X追回了大部分损失。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是关键: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这些能证明财产的去向,在维权时很重要。

2.了解财产性质:要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未经同意处分共同财产,会损害自己的权益,这种处分一般是无效的。

3.明确法律关系:不同的诉求对应不同的法律关系,比如不当得利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是不一样的,在起诉时要搞清楚。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应该对配偶擅自赠“小三”财产的处理有了一定了解。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别慌,要积极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由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代理,李律师执业16年,擅长婚姻家事等领域,律所位于漯河市源汇区九龙山路万达广场6号楼7层。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