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本案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代理。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X某没办法,只能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时,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冯X某没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对健康事项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61岁了,高血压是常见病,没证据表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还是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证据证明业务员对健康询问事项做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也没证据证明冯X某带病投保有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给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本案同样由魏宪合律师代理。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xx公司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却没全额付工程款。XXX司说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让xx公司找马X要钱。xx公司则坚持合同有效,XXX司得按约定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拿出协议和结算单,XXX司拿出挂靠协议和付款凭证,说合同无效,已付款应算入总额,还说xx公司知道挂靠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得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时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是马X,XXX司说这只能证明马X是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认为,XXX司没证据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道挂靠关系,已付款也没证据证明都给了xx公司,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要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还是魏宪合律师代理此案。原告为职工姬XX交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觉得停保当月缴费完成了,待遇该给,就起诉要求撤销两被告决定并责令支付待遇。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规则和《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发表意见,指出两被告只看停保日期,不考虑实体参保状态,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不属于“应参保未参保”,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没依据,判决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社保中心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合同方面: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咱们如实回答就行。要是保险公司没问清楚,不能随便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2.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签合同要注意保存好协议、结算单等关键证据,遇到对方以挂靠等理由耍赖,要用证据说话,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3.工伤保险方面:了解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像停保是“本月办理,次月生效”,只要当月缴了费,当月的工伤保险关系就是有效的,遇到不合理拒赔要积极维权。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大家能看到,遇到法律难题别慌,只要有专业律师帮忙,依据法律和事实,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宪合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地址在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希望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在遇到问题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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