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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获刑!律师如何为被告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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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960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他的工作,他提到,很多人对涉及珍稀植物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太清楚。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真实案例,看看律师是如何为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千件案件办理经验,是一位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专职律师。他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底,被告人柯XX为了非法获利,在明知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和别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2020年到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以60100元/株的价格,买了335公斤约200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放在自己经营的园艺店培育。培育过程中,有6株被丢弃、4株死亡,其余部分至少91株以120180元/株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时,黄光杰律师介入。他全面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和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他承担16786元的生态环境恢复成本。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虽然没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但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意见。最终,柯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要上缴恢复生态环境成本和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一定要清楚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受法律严格保护,买卖、破坏这些植物会构成犯罪,别因为一时利益而触犯法律

2.主动配合很重要:如果不小心犯了法,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能争取从轻处罚。

3.承担责任有必要:涉及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主动承担恢复生态环境的成本,展现悔罪态度,对量刑也有帮助。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一旦触犯法律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大家平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犯错。如果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律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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