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获得执业证(证号:1110xxxxxxxxx7751)正式执业,截至目前已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多达453件。他集众多重要职务于一身,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20152024年更是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他一直秉持着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刑事犯罪辩护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杨XX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所负责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了解案情。开庭前提出杨XX应认定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杨XX得到了从轻处罚。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以委托外汇交易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会见行XX了解情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且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虽有坦白情节仍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且获得谅解,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况。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结尾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还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案件,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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