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他目前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其多元的学科背景为他在法律实务中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和更丰富的知识储备,有助于他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
执业理念与业务领域
李超律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等执业理念。他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民商事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在刑事领域,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服务方面,则侧重帮助客户构建合规体系,提前预判与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案件数量与擅长领域
执业至今,李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并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其擅长领域涵盖婚姻、遗产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强奸罪案缓刑辩护
在2022年的一起强奸罪案中,被告人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其曾租住的房屋,对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的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法定“犯罪中止”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强调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向法庭充分说明了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这起案件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情节的深入把握。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原告债权得到充分主张。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起案件展示了李超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执业态度与能力总结
李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认真负责、勇于探索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能敏锐捕捉细节中的关键线索,从而形成独具匠心的代理策略。他注重实效,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擅长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精湛的诉讼技巧,他能够灵活应对各类疑难案件。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争议解决,他都能沉着应对,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他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置于首位,通过高效沟通与专业代理,为客户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