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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李泽宇律师】【专业服务为当事人维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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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888人看过
导读: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专注于建工合同纠纷、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执业期间,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成功为当事人解决多起复杂法律问题,在业界获得高度认可。
【河北保定】【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李泽宇律师】【专业服务为当事人维权护航】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拥有八年的执业经验。执业期间,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

李泽宇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还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保定地区执行律师,并且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

他是心理咨询师、涞源县人民调解员,还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

李泽宇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

2023年10月,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李XX与何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4月23日,原告李XX与被告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XX部队工程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其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在2021年X月3日进行对账确认了总款项,但被告一直未付款。核心争议点在于合同效力以及被告中铁X局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李泽宇律师收集了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单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规定进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何X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判决被告何X给付原告工程款14X9X9X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领域

2021年,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部分租赁款未付。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以发包方资金短缺无力支付以及无法确定工程竣工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和利息。李泽宇律师提交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快递单物流记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1XX320元及逾期支付的损失(以1XX32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X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结尾

李泽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无论是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还是合同租赁纠纷,他都能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的服务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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