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建设工程发票纠纷破局:精准抗辩化解复杂困局

建设工程发票纠纷破局:精准抗辩化解复杂困局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7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更多>
导读:某置业公司与建设集团、自然人就建设工程发票问题产生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张居宽律师从合同义务、法律关系定性、主体资格三方面精准抗辩,助被告赢得诉讼。
建设工程发票纠纷破局:精准抗辩化解复杂困局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往往盘根错节,涉及多种法律关系。本案中,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因建设工程发票问题对簿公堂,形成了一个看似难解的困局。

精准合同义务抗辩

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张居宽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上千件,经验丰富。在本案中,他首先从合同义务入手。张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这意味着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为案件的抗辩打开了突破口。

明确法律关系定性

张居宽律师进一步分析法律关系,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并不在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之内。这一精准的法律关系定性,让案件的走向更加清晰,为被告方的抗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质疑主体资格

对于自然人被告,张律师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这一抗辩直击原告起诉的关键漏洞,使得整个案件的局面发生了扭转。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居宽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张居宽律师凭借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和清晰的逻辑推理,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发票纠纷案件,维护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