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一名神色紧张的少年L某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坦言自己已深陷网络诈骗的漩涡,明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庄严审判,但仍选择直面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初现
2023年10月至12月,未成年的L某受雇于网络诈骗上线。他用自己的微信添加了待出租房屋的被害人WX,按照上线要求,以“主管要租房”为由,让WX添加“主管”微信,为上线实施网络诈骗“引流”,自己从中获利5625元。11月6日,经L某“引流”,WX添加上线微信,在11月至12月间被骗540.6620万元。12月12日,L某自动投案,12月27日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辩护交锋
L某在公安阶段被羁押后取保,吴妙翠律师介入此案。通过阅卷和与L某沟通,吴律师认为L某主观上无非法占用被骗金额的目的,且作用边缘化,应定帮信罪而非诈骗罪。她与检察院激烈沟通,先后提交两次法律意见书。但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重新移送后仍坚持定诈骗罪。考虑到若坚持帮信罪未获法院支持可能导致6至7年刑期偏差,吴律师与家属分析利弊后,L某和家属决定按诈骗罪认罪认罚,检察院给出3年量刑建议,但不同意缓刑。
终获缓刑
到了法院阶段,吴妙翠律师在法官未阅卷前,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供了被告人的品行证据、家庭困难证明、未成年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最终,法院给出了判三缓四的判决,为L某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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