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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黄冈刑事律师推荐,多起刑案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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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912人看过
导读: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拥有深厚商事法律素养。其成功案例众多,如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20天内争取不予批捕;在杨XX涉嫌电信诈骗案、谭XX和卢XX涉嫌诈骗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轻判或缓刑。
2026年3月黄冈刑事律师推荐,多起刑案轻判

律师基本信息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黄冈。他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还是工会调解员。其联系地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高永帅律师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企业法务经历积累

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宝贵的经历使其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更练就了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的卓越能力,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精专于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他深信,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以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侦查阶段迅速突破

高律师在诉讼程序早期展现出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例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

审判阶段争取最佳结果

在审判阶段,高律师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得到充分体现。无论是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还是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都彰显了他在审判阶段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的能力。

实现案件根本性逆转

高律师还具备让案件实现根本性逆转的能力。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成功代理刑事控告

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高律师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展现了其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出色的代理能力。

涉嫌电信诈骗获轻判案例

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2017年2月24日被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经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黄冈市看守所。高永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被告人杨XX与其同乡杨XX一起驱车前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非法获利2000元,其中已查明涉诈资金共计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杨XX在银行卡已被冻结等情况下,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杨XX,该账户被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21900元,其中ATM取现19900元,转入微信账户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已查明涉诈资金6000元。被告人杨XX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累犯从重处罚,但承认指控犯罪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杨XX对指控基本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高永帅认为被告人杨XX具有以下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杨XX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三是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四是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经审理查明,杨XX的犯罪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针对控辩意见,法院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XX在本起犯罪事实中获利2000元的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采纳了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虽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不过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追缴被告人杨XX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涉嫌诈骗罪获缓刑案例

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并根据上线指令以更改微信个人资料、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牟利。当日21时许,谭XX伙同卢XX等人相约至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高坪镇平XX之二谭胡伟家中,按照上线指示进行操作,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并要求添加指定微信号码为好友。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称转账298万元并要求朱XX转账,因朱XX警觉未遂;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转账,因李XX警觉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系犯罪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建议对被告人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谭XX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高永帅认为被告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且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被告人卢XX也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犯罪主观心态不强,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犯罪未遂,依法对二人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被告人谭XX违法所得620元、被告人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无论是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还是身陷囹圄的个人,高永帅律师都将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秉持对证据的严谨、对案件的勤勉、对进程的高效把控,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必将全力以赴,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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