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高永帅律师是法学学士,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自2021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现就职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黄冈,联系地址为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经历使他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还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
专业定位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认为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他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成果
高律师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始终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办案风格高效、勤勉,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
在侦查阶段,他能迅速突破。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就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展现了他在诉讼程序早期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
在审判阶段,他能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这些案例都体现了他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
他还能实现案件的根本性逆转。例如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此外,他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具体案例分析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有前科,此次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承认指控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未认定自首,但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此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案件中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中,被告人谭XX、卢XX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公诉机关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加重情节、是从犯、不应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他们具有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该案例再次证明了高律师对案件性质和情节的准确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
社会角色与责任担当
高永帅律师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社会角色,这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多元参与和社会责任感。无论是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还是身陷囹圄的个人,他都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秉持对证据的严谨、对案件的勤勉、对进程的高效把控,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必将全力以赴,不负所托。
综上所述,高永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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