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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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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298人看过
导读:可取保候审的人包括:可能判处管制等轻刑或附加刑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者;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的妇女;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者。可监视居住的人有:患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哺乳妇女;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需监视居住者;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需监视居住者。
哪些人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一、哪些人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可取保候审的人包括: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可监视居住的人有: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为: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监视居住适用对象有: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何不同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有差异。

取保候审适用于: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了解了可取保候审的人包括可能判处管制等情形,以及可监视居住的人包含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分别是多久,以及在这期间被采取措施的人需要遵守哪些具体规定。这些细节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种强制措施至关重要。若你对可取保候审和可监视居住的更多法律细节、适用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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