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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多因纠葛,律师巧辩寻轻判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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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204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焦梓铭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1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1202410813290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333901402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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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交通肇事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主体责任。律师焦梓铭从事故多因性、被告人过错程度、自首情节等方面入手,虽部分观点未被采纳,但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提供思路。
交通肇事多因纠葛,律师巧辩寻轻判契机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案情错综复杂。被告人刘X驾驶超载货车避让四轮电动车时侧翻,致四人死亡,交警认定其负全责。公诉机关指控刘X犯交通肇事罪,而案件背后存在诸多复杂因素,如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车辆超载情况等,如同一个难解的“死结”。

剖析事故多因性

焦梓铭律师深入分析认为,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多因性。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徐X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刘X对车辆超载无主观故意,不应就此加重其责任。而且刘X所驾驶车辆系合格车辆,在行驶途中为了避让四轮电动车才造成后续事故,其主观过错相对较小。律师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梳理,试图为刘X减轻责任。

主张自首情节

焦梓铭律师提出刘X具有自首情节。事故发生后,刘X未逃离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联系公司并留在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然而,法院认为刘X和公司取得联系及拨打急救电话是履行工作职责和自救措施,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争取从轻处罚

尽管自首情节未被认定,但律师强调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此外,其公司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刘X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这些情节最终被法院采纳,对刘X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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