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任女士与广州XX公司签订了《市场开拓合作协议》,并依约支付了48000元服务费。然而,第二天任女士便因怀疑被骗,向公司提出退费,却遭到拒绝,这一场服务合同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接受委托
面对公司的强硬态度,任女士感到孤立无援,于是她找到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律师和罗X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仔细研究了任女士提供的合同和相关支付凭证,认为此案有较大的胜诉机会,决定接受任女士的委托,为她维护合法权益。
法庭交锋
案件在广东省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广州XX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姚厅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案涉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任女士已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明确要求退费,且未实际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存在实际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广州XX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任女士退还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驳回了任女士撤销合作协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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