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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加股东担责助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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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43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郭寿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4253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4121046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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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合同后,该公司违约“空壳”化。郭寿瑶律师深入调查,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股东担责。法院判公司支付租金等费用,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帮业主挽回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加股东担责助业主维权

2019年12月24日之后,唐XX满心焦虑地看着自家出租的房屋。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如今却成了一纸空文,公司不仅停止支付租金,连物业费等费用也没了踪影。

困境浮现

唐XX面临着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被告成都住XX公司不仅拖欠租金,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公司已然“空壳”化。这让唐XX的维权之路充满了不确定性。

律师出击

郭寿瑶律师接受委托后,并未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原股东黄XX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郭律师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精准核算原告的各项损失,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

胜诉结局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有效,认定公司构成违约,股东黄XX和邱XX在持股期间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1723.17元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成功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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