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B某的生活被打破。他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只因他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间,在电玩社的一些游戏币转卖行为,被认定为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成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直击核心,阻断罪名风险
明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她开启实体之辩。一方面,针对核心指控的开设赌场罪,明月律师援引“资金结算服务”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指出这只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根本上瓦解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另一方面,为防范次要的赌博罪风险,她剖析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客观行为,阻断其个人刑事责任可能性。
聚焦证据与羁押必要性
在证据方面,明月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还恳请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成功影响检察官对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对于羁押必要性,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否定逮捕合法性。
辩护成功,获不起诉结果
明月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在被刑拘11天后释放。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印证了明月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的核心观点,成功为B某保住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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