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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咋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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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1 · 1527人看过
导读: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分如下:主观故意上,前者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为周转有归还意愿,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想归还。行为表现上,前者申请贷款时用欺诈手段后续正常经营还款,后者编造虚假用途骗取贷款后挥霍或潜逃。法律后果上,前者一般处三年以下,严重才加重,后者数额较大就处五年以下,严重处罚更重。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咋区分

一、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咋区分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主要从以下方面区分:

主观故意:骗取贷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是为一时周转资金,有归还意愿;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贷款为目的,即不想归还。

行为表现:骗取贷款罪可能仅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一定欺诈手段,如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但后续有正常经营还款行为;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往往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贷款用途骗取贷款后用于挥霍或携款潜逃。

法律后果:骗取贷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给银行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才会加重处罚。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罚更重。

二、骗取贷款罪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其他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量刑方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三、骗取贷款罪公安局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二是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四是其他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一旦符合这些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对骗取贷款行为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在了解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咋区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这两种罪名在量刑上存在差异,贷款诈骗罪的量刑相对更重,因为它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而骗取贷款罪主要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不一定有非法占有目的。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认定对于区分这两个罪名至关重要,不同的证据情况可能导致不同的定罪结果。如果您对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分细节、量刑标准以及证据认定等方面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律师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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