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冲动之下就跑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而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了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当30天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有些夫妻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及时去办理后续手续,这时候就会产生疑问: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还需重新申请吗?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说,夫妻二人1号申请离婚,那么冷静期到30号结束,从31号开始还有30天的时间可以去领离婚证,如果这30天内没去,就视为撤回申请了。
二、冷静期结束未办理后续手续的情况
要是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没有在规定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意味着此次离婚登记申请被视为撤回。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还是决定要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申请的流程和第一次申请是一样的,双方要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例如,之前申请离婚后因为一方突然生病住院,没能在规定时间去领离婚证,之后想离婚就只能重新申请。
三、重新申请的具体操作
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双方当事人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各项手续。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再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然后进入新的离婚冷静期。就像之前没成功的夫妻,再次申请时,又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和之后30天的领证期。
四、避免重新申请的建议
为了避免重新申请带来的麻烦,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一定要充分沟通,确定好离婚的意愿。在离婚冷静期内,要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规划好领取离婚证的时间。可以提前和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了解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时间,避免因为一些不必要的原因错过领证时间。比如提前在日历上标记好时间,提醒自己按时去办理。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未按时办理离婚证,后续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而重新申请又要经历一系列的流程和新的冷静期。之后可能还会面临双方在重新申请过程中因为各种事情再次产生分歧,或者一方又改变主意不想离婚等情况。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问题,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办,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