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职业经历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让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这种独特的职业轨迹使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自2023年起,她开始在乌鲁木齐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至今已成功代理百余件案件。
丁婷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及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在“二手XX商隐瞒事故XX实情构成欺诈,律师助力消费者获退一赔三”案件中,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XX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XX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XX。合同备注“本XX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XX商承担XX辆过户费用,委托人按约定付款,XX商完成交付及过户登记。购XX后不久,委托人发现底盘漏油,检测后发现案涉XX辆为重大事故XX。经司法鉴定,确认XX辆存在多处维修痕迹,与XX商承诺不符。XX辆原XX主曾在2021年进行重大维修,但XX商未披露该信息。委托人协商无果后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同、返还购XX款及利息、赔偿实际支出、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承担律师费等费用,并要求二手XX交易行承担连带责任。XX商上诉称对XX辆事故不知情,不构成欺诈,且一审未对其提交的《公证书》作出认定。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检测报告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XX商的抗辩。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XX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XX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审判决撤销合同,XX商返还购XX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保全费和鉴定费;二审驳回XX商上诉,维持原判。
企业破产业务
丁婷律师熟悉企业破产业务,了解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目前还担任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业务
在刑事辩护领域,丁婷律师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
在“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案件中,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转账280万元,该账户为被告二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薛XX催要货款时得知款项已支付至被告二公司账户,遂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利息,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知晓款项支付情况并要求农业公司与被告二公司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证实案件属于企业内部纠纷,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公司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且认可,农业公司付款符合合理交易逻辑。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关键证据,进行专业法律论证,为当事人避免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为当事人提供后续商业交易的法律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