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民事等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
典型不起诉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陈俊全律师担任林某某的辩护人。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审查证据,发现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在辩护过程中,他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同样,在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陈律师也凭借出色的辩护,为杨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罪名变更与缓刑案例
在李某涉黑案中,公诉机关最初指控李某涉黑。陈俊全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认为李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涉黑的构成要件。在庭审中,他据理力争,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观点,李某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减轻了处罚。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起诉被告人蒙Xx等人。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获得谅解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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