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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纠纷再审:从千万赔付到减损千万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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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8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鲁世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00人 执业4年
律所: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320221055785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39989107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鲁世超,担任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地产类,合同类,债权债务以及行政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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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洛阳两公司在建工纠纷一审、二审均败诉,需支付高额停工损失和工程款。经鲁世超律师努力,再审改判,为委托人减损超千万元。

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一审二审败诉,一审部分支持原告李XX诉求,二审维持部分判项、调整工程款数额,第一次省高院再审还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这让两家公司陷入绝望。此时,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临危受命。

重审一审:停工损失大减

鲁世超律师在重审一审阶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的辩论,提出了有力的代理意见。他深入分析案件情况,从法律和事实角度出发,指出原判令委托人承担100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合理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将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大大减轻了委托人的负担。

省高院提审:材料款成功抵扣

此前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鲁世超并未放弃。在省高院提审此案时,他精心挑选有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钢材、商砼、木方款等已支付款项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再审判决撤销二审部分判项,改判委托人支付的工程款大幅减少,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成功实现逆转,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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