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B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前,他多次前往电玩社参与游戏活动,有向其他玩家转卖游戏币的行为,公安机关认定这属于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B某及其家属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无助之中。
直击核心,实体之辩
明月律师接手此案后,从实体方面展开辩护。一方面,针对核心指控的开设赌场罪,她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指出其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上瓦解指控。另一方面,主动防范次要风险,论证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客观行为,不构成赌博罪。
聚焦程序,证据之疑
明月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她援引相关规程,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成功影响检察官对笔录可信度的判断。
紧扣政策,羁押之论
在羁押必要性方面,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否定逮捕合法性。明月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被刑拘11天后释放。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印证了辩护律师观点。明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论证,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自由,守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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