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竞技场上,诉讼绝非单纯的法条对抗,而是一场策略与智慧交织的复杂博弈。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明月律师凭借精妙的策略,在审查批捕阶段与司法机关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较量。
实体之辩:瓦解罪名指控
明月律师直击核心,针对开设赌场罪,援引“资金结算服务”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指出其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共犯指控。同时,主动防范赌博罪风险,剖析B某无“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和“组织赌博”客观行为,阻断其个人刑事责任可能性。
证据之疑:动摇指控根基
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援引相关规程,恳请核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成功影响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动摇了指控证据的根基。
羁押必要性之论:否定逮捕前提
明月律师从人身危险性和司法政策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法定条件;另一方面,紧密衔接“少捕慎押”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否定逮捕的合法性。最终,律师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获检察机关采纳,B某顺利释放,后续还获法定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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