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往往如同乱麻,盘根错节的法律关系和事实争议让案件陷入困局。本案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与再审申请人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就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等问题争执不下,历经一审、二审,又进入省高院两次再审程序,矛盾冲突异常复杂。
理清争议焦点
鲁世超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明确再审申请人的主要诉求,包括复工后工程款据实结算、已支付材料款扣除以及停工损失认定缺乏依据等。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梳理出各个争议点的关键所在,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基础。
精准举证辩论
对于已支付的钢材、商砼、木方款等材料款,鲁世超律师收集采购、运输、签收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说服再审法院采信并予以扣除。在停工损失方面,他通过专业辩论,让法院认可原审结合停工情况酌定数额的合理性,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1000万元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
再审减损维权
在省高院的提审中,鲁世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使得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依法得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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